聚焦两会 · 关注民生
今天,全国两会圆满落下帷幕。在此次两会期间,保险二字多次被提及。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跟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保险保障议案的详细情况吧:
01
养老
做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政策衔接——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审计局一级巡视员 谢津秋:
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不仅仅是简单的基金统收统支问题,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涉及每一名参保人员利益。建议从两个方面下功夫, 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养老金足额发放。
一是在国家统筹谋划下,尽快 明确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政策与地方政策 差异解决办法。
二是各省份政府应 提早做好地方政策与国家政策对接预案,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及政策差异过渡、衔接工作,提前测算政策差异对地方的影响,做好地方财政资金足额预留,以便平稳有序推进,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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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农村居民参保提升行动——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龙鹄村党委书记 罗朝运:
参保人数连年增加,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人民的幸福感不断增强,拿到手里的养老金、留在心里的安全感就是最好的证明。
建议实施农村居民参保提升行动, 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补贴标准,建立健全更加灵活的参保机制,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更有制度吸引力,参保者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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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 张琳:
为完善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的市场化运营和服务供给水平,张琳提出了七点建议:
一是完善基础卫生公共服务。我国应在现有的卫生公共服务系统中加入对老年人“复原力”的关注,通过社区基础医疗尽早发现和治疗非传染性疾病。
二是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侧重点应逐步从护理服务转向预防保健。
三是完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建议出台老年人能力评估国家标准,加强民政、卫健、医保、残联等部门沟通,确保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结果互通互认。
四是促进居家养老服务行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五是加大对居家养老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老年人了解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和所在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激发其潜在需求,进而促进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的建设与发展。
六是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建议从省级层面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同时,按照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建立分档分担的支出责任,构建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分担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福利水平。
七是丰富服务主体,吸引社会力量进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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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全国人大代表、河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司富春:
养老金自2005年以来连续上涨,对老年人生活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建议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提供更多符合老年人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创新型养老产品。
02
惠民保
加大“惠民保”政策支持力度——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教授、副院长 孙洁
“目前,我国‘惠民保’业务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府在支持和推动力度上仍有待加强。作为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种形式,‘惠民保’是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之上的普惠型城市定制保险。”
为加大“惠民保”政策支持力度,更好地发挥其积极作用,孙洁提出如下具体建议:
一是完善“惠民保”相关制度机制。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明确经营参与主体的资质标准,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盈亏平衡补贴机制、跨区域服务和结算机制、绩效评估机制等,确保“惠民保”项目长期可持续经营。
二是构建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议按照确保用户隐私安全、最小化可用、数据脱敏等原则,打通传统医疗机构、基本医保和商业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交互通道,推动医保与商保数据共享,为“惠民保”产品的精准定价和迭代演进、“惠民保”与其他商业保险的保障优化组合以及实现精准保障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推动中西部地区“惠民保”业务发展。建议建立多元化筹资通道,通过个人支付、企业支持、政府补贴等多种方式形成广覆盖的保费来源;引导保险机构开发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居民的定向型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探索跨地域融合发展路径,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摊,提高风险管理和服务水平。
03
长期护理险
加快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六险”的立法进程——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梅亦
2016年,我国开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49个城市,基金收支规模接近300亿元,平均支付比例在70%左右,切实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在拉动就业创业、发展养老产业、支持家政服务业、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优化医疗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溢出效应和赋能作用初步显现。
对于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梅亦建议:一要加快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第六险”的立法进程。在法律层面,现行社会保障体系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制度,暂未包括长期失能人员的保障制度。
二要加强顶层设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第一,要明确实施主体。第二,健全筹资机制。
三要明确保障范围。建议参照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做法,研究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清单,以清单的方式明确待遇支付的边界,厘清与医疗护理、家政服务等的界限,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可支付范围和不予支付范围,为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提供遵循。
四要加强基金监管。长护险是独立制度,建议可参照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在基金上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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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202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连续多达7次提及保险关键词,囊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分别是:
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加快推进工伤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延续执行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就业政策;
对不裁员和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明确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返还比例、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
加培养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人才、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于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已是近几年来政府工作报告连续被提及。
充分利用保险功能,共议保险解决方案,看好保险业依然有着无可替代的优势,相信在未来,作为第三支柱继续成为国民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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