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投保前请你仔细阅读: 《投保须知》、《保险条款》、《隐私政策》。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费用扣除、退保、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详见产品条款,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及电子保单的特别约定。

1、承保公司、销售主体: 本产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主承保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从保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从保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从保方)共同承保。(以下简称“共保体”),由享安在线保险经纪(广东)有限公司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2、适用条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2019 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3、保单形式: 为您提供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是合法的合同形式,电子保单与纸质保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可通过关注“广州人保财险”微信公众号-会员中心-我的保单、登录www.epicc.com.cn对电子保单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4、发票形式: 本产品提供电子发票,你可通过“广州人保财险”微信公众号-会员中心-我的保单,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效力等同于纸质发票,报销可将电子发票打印后直接报销。

5、承保形式: 如你填写个人投保信息并选择需要的保险方案,人保财险(主承保)将在收到投保信息后进行核保,若核保通过,人保财险在收到保险费后出具保单,保险合同成立;若核保不通过,则投保人无需支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不成立。

6、本产品不支持在线退保,如需办理可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 95518 咨询业务办理流程。

7、如实告知: 请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8、相关授权: 如你投保此保险,视为你本人授权人保财险出于提升保险服务质量之目的,合法的从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获取本人有关的资料和证明,作为审核投保、处理理赔及提供与本保险有关其他服务的依据,为确保你的个人信息安全,人保财险及其合作机构应通过防火墙隔离、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确保投保交易信息安全并承担保密义务。

9、偿付能力告知: 人保财险最近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303.53%,偿付能力充足率和风险综合评级均达到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