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须知:

1、本产品保障对象为主被保险人本人、主被保险人的法定父母、主被保险人的法定配偶、主被保险人法定配偶的法定父母及主被保险人的法定子女。连带被保险人员申请理赔时,需提供结婚证、离婚证、户口本、出生证等能够证明其与主被保险人关系的材料,确认为本产品保障对象的方可进行赔付。主被保险人的年龄限定为20-55周岁。

2、本产品仅承保被保险人拥有合法产权的、建筑结构为钢混或砖混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不承保用于生产经营性质的房屋。

3、本产品主被保险人和连带被保险人职业限定为1-4类,具体分类以中国平安财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分类表(2014版)为准。您可到产品详情页或者联系在线客服查询所属职业类别。

4财产损失部分,主被保险人和连带被保险人共用保险单载明的财产损失保险金额,且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元。对于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各被保险人每人有一项独立的保额。

5、意外医疗责任每次事故扣除500元绝对免赔额后按照80%赔偿比例赔付,最高不超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